搜神记

搜神记卷十九

作者:干宝等编著

越闽中,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隙中,有大蛇,长七八丈大十余围,土俗常惧。 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福,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 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令长并共患之,然气厉不息,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,至 八月朝,祭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已用九女。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 县李诞家有六女。无男,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 女,无有一男。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 早死;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 可禁止。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,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,将犬,先将数石米餈,用 蜜(麦少)灌之,以置穴口,蛇便出。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瓷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 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研得数创,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其九女髑 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。”于是寄女缓步而归。越王闻 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 存焉。

晋武帝咸宁中,魏舒为司徒,府中有二大蛇,长十许丈,居厅事平橑上,止之数年,而 人不知,但怪府中数失小儿,及鸡犬之属。后有一蛇夜出,经柱侧伤于刃,病不能登于是觉 之。发徒数百,攻击移时,然然杀之。视所居,骨骼盈宇之间。于是毁府舍更立之。

汉武帝时张宽为扬州刺史。先是,有二老翁争山地,诣州,讼疆界,连年不决,宽视 事,复来。宽窥二翁,形状非人,令卒持杖戟将入问“汝等何精?”翁走。宽呵格之,化为 二蛇。

荥阳人张福船行,还野水边,夜有一女子,容色甚美,自乘小船来投福,云:“日暮, 畏虎,不敢夜行。”福曰:“汝何姓?作此轻行。无笠,雨驶,可入船就避雨。”因共相 调,遂入就福船寝。以所乘小舟,系福船边,三更许,雨晴,月照,福视妇人,乃是一大鼍 枕臂而卧福惊起,欲执之,遽走入水。向小舟是一枯槎段,长丈余。

丹阳道士谢非往石城买台釜,还,日暮,不及至家;山中庙舍于溪水上,入中,宿,大 声语曰“吾是天帝使者,停此宿,犹畏人劫夺其釜,意苦搔搔不安。”二更中,有来至庙门 者,呼曰:“何铜:”铜应喏。曰:“庙中有人气,是谁?”铜云“有人。言是天帝使 者。”少顷便还。须臾又有来者,呼铜问之,如前。铜答如故。复叹息而去。非惊扰不得 眠。遂起,呼铜问之:“先来者谁?”答言:“是水边穴中白鼍。”“汝是何等物?”答 言:“是庙北岩嵌中龟也。”非皆阴识之。天明,便告居人言:“此庙中无神,但是龟鼍之 辈,徒费酒食祀之。急具锸来,共往伐之。”诸人亦颇疑之,于是并会伐掘,皆杀之。遂坏 庙,绝祀。自后安静。

孔子厄于陈,弦歌于馆,中夜,有一人长九尺余,着皁衣,高冠,大咤,声动左右。子 贡进问“何人耶?”便提子贡而挟之。子路引出与战于庭,有顷,未胜,孔子察之,见其甲 车间时时开如掌,孔子曰:“何不探其甲车,引而奋登?”子路引之,没手仆于地。乃是大 鳀鱼也。长九尺余。孔子曰:“此物也,何为来哉?吾闻物老。则群精依之。因衰而至此。 其来也,岂以吾遇厄,绝粮,从者病乎!夫六畜之物,及龟蛇鱼鳖草木之属,久者神皆凭 依,能为妖怪,故谓之‘五酉。’‘五酉’者,五行之方,皆有其物,酉者,老也,物老则 为怪,杀之则已,夫何患焉。或者天之未丧斯文,以是系予之命乎!不然,何为至于斯 也。”弦歌不辍。子路烹之,其味滋。病者兴,明日,遂行。

豫章有一家,婢在灶下,忽有人长数寸,来灶间壁,婢误以履践之,杀一人;须臾,遂 有数百人,着衰麻服,持棺迎丧,凶仪皆备,出东门,入园中覆船下。就视之,皆是鼠妇。 婢作汤灌杀,遂绝。

狄希,中山人也,能造千日酒饮之,千日醉;时有州人,姓刘,名玄石,好饮酒,往求 之。希曰:“我酒发来未定,不敢饮君。”石曰:“纵未熟,且与一杯,得否?”希闻此 语,不免饮之。复索,曰:“美哉!可更与之。”希曰:“且归。别日当来。只此一杯,可 眠千日也。”石别,似有怍色。至家,醉死。家人不之疑,哭而葬之。经三年,希曰:“玄 石必应酒醒,宜往问之。”既往石家,语曰:“石在家否?”家人皆怪之曰:“玄石亡来, 服以阕矣。”希惊曰:“酒之美矣,而致醉眠千日,今合醒矣。”乃命其家人凿冢,破棺, 看之。冢上汗气彻天。遂命发冢,方见开目,张口,引声而言曰:“快者醉我也!”因问希 曰:“尔作何物也?令我一杯大醉,今日方醒,日高几许?”墓上人皆笑之。被石酒气冲入 鼻中,亦各醉卧三月。

陈仲举微时,常宿黄申家,申妇方产,有扣申门者,家人咸不知,久久方闻屋里有人 言:“宾堂下有人,不可进。”扣门者相告曰:“今当从后门往。”其人便往。有顷,还, 留者问之:“是何等?名为何?当与几岁?”往者曰:“男也。名为奴。当与十五岁。” “后应以何死?”答曰:“应以兵死。”仲举告其家曰:“吾能相此儿当以兵死。”父母惊 之,寸刃不使得执也。至年十五,有置凿于梁上者,其末出,奴以为木也,自下钩之,凿从 梁落,陷脑而死,后仲举为豫章太守,故遣吏往饷之申家,幷问奴所在;其家以此具告。仲 举闻之,叹曰:“此谓命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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